令月以防範森林火災風險

时间:2025-04-20 21:55:38来源:编辑:

昨日,漳州我市發布禁止野外用火的发布通告,明確4月1日至4月10日為全市林區野外禁火期,禁火禁止全市林地及靠近林地邊緣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令月以防範森林火災風險,日至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和森林資源安全。月日野外用火

根據通告要求,漳州禁火期間,发布嚴禁任何單位或個人在禁火區域燒田坎草、禁火禁止燒灰積肥等生產用火,令月吸煙、日至野炊、月日野外用火燒烤等生活用火,漳州同時全麵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发布孔明燈等行為。禁火禁止禁火期內,各級各有關部門將組織專門力量加強巡查監管,重點區域設置檢查卡口嚴格管控火源。

對違反本通告規定的,有關部門視情節輕重依法依規予以嚴肅懲處,對引發森林火災,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市民發現違規用火或火情,可撥打12119森林火警電話舉報。(記者 沈小琴 通訊員 江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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