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特被立證監會指出

时间:2025-04-21 01:42:07来源:编辑:

11月26日,助北特科技(603009.SH)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立案告知書》。北特被立證監會指出,科技2021年11月9日,涉嫌实控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信披決定對北特科技立案。违规违规

實控人違規占用資金,占款2021年以來被監管處罰四次

界麵新聞了解到,定增今年以來,年内北特科技多次遭監管處罰。已多2021年6月2日,次遭处罚該公司及其時任董事會秘書兼財務總監徐鴻飛、助時任財務總監張豔等有關責任人被上交所予以監管警示。北特被立

據了解,科技北特科技於2021年4月21日及4月23日披露關於前期會計差錯更正的涉嫌实控公告。因子公司上海光裕汽車空調壓縮機有限公司收入、成本費用確認不準確等原因,存在會計差錯,對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前三季度財務信息進行部分追溯調整。追溯調整後,2018年度調減營業收入3106萬元,占2018年度更正後營業收入的2.55%,調增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約376萬元,占2018年度更正後歸母淨利潤的6.27%;2019年度調增營業收入3106萬元,占2019年度更正後營業收入的2.38%,調減歸母淨利潤約258萬元,占2019年度更正後歸母淨利潤的1.79%;2020年前三季度,調增短期借款234萬元,占更正後短期借款科目的0.68%,調減未分配利潤179萬元,占更正後未分配利潤科目的1.05%。

上交所認為,公司收入確認不準確、相關會計處理不恰當,導致公司定期報告未能準確反映公司當期財務經營情況,公司自2018年至2020年的財務報表中營業收入、淨利潤等科目信息披露不準確,可能對投資者產生誤導。

然而,兩個月後,監管發現了北特科技的更多問題。8月2日,上海證監局對北特科技及其實際控製人、控股股東、董事長靳坤,時任董事、總經理靳曉堂以及時任董事會秘書和時任財務總監徐鴻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上海證監局查明,相關方存在關聯方非經營性占用上市公司資金、向參與認購的投資者提供財務資助等違規行為。

具體看來,2017年3月17日至11月27日期間,北特科技通過子公司天津北特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長辦公室副主任林鬆賬戶向公司實際控製人、控股股東、董事長靳坤及其一致行動人、公司總經理靳曉堂累計轉出資金2380萬元。2018年3月19日至2018年4月25日期間,北特科技又通過公司實際控製人及其一致行動人控股的上海北特實業(集團)有限公司、林鬆賬戶向靳坤、靳曉堂累計轉出資金12200萬元。盡管上述資金已收回,上海證監局認為,上述行為構成關聯方非經營性占用上市公司資金;同時,公司未及時披露上述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占用,也未按規定在2018年半年度報告、2018年年度報告中披露,均違反了相關規定。

而上述轉出資金中,2018年4月10日至2018年4月14日期間累計轉出的1.1億元用於靳曉堂認購北特科技2018年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中非公開發行的股票;據此,北特科技存在向參與認購的投資者提供財務資助的情況,違反相關規定。

10月28日,對於北特科技實際控製人靳坤及其一致行動人靳曉堂上述違規行為,上交所也予以通報批評,同時通報證監會並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涉及北特科技上述非公開發行股票項目保薦代表人海通證券股份趙春奎、鄭瑜及重大資產重組項目獨立財務顧問項目主辦人海通證券李輝、王睿潔、陳家偉等,也被上交所予以監管警示。

不止於此,8月5日,靳坤被上交所通報批評。靳坤作為公司控股股東,在持股變動比例達到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時,未及時停止買賣並履行權益變動披露義務,其超比例違規減持數量約為1,927,300股,占比0.53%,數量和比例較大,違反了《證券法》等有關規定。

資料顯示,靳曉堂不僅任北特科技董事兼總經理,還是北特科技控股股東、實際控製人、董事長靳坤之子。

四年前收購“惹禍”?

2017年的那場收購動作,給北特科技“惹”的麻煩不隻上述情況。

公司資料顯示,北特科技是一家汽車零部件廠商,公司主要業務分為底盤零部件、空調壓縮機、高精密零部件、鋁鍛輕量化等四大事業部。

2017年9月,該公司以發行股份方式及支付現金方式購買32名交易對方共計持有的上海光裕汽車空調壓縮機股份有限公司(現已更名為“上海光裕汽車空調壓縮機有限公司”,簡稱“上海光裕”)95.7123%股份,作價4.53億元。根據原協議,32名交易對方作為補償義務人向公司承諾,上海光裕於2017年至2019年實現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實際淨利潤分別不低於3000萬元、4700萬元、5800萬元(合計1.35億元)。

然而,據北特科技披露,在業績承諾期(2017年至2019年)內,上海光裕並未完成被告所承諾的淨利潤數,實際完成淨利潤金額合計僅為3566.28萬元。根據原協議的約定,董耀俊等承諾方應在《專項審核報告》出具後二十個工作日內將所持公司20,178,807股股份全部補償給公司,返還分紅款並以現金8064.35萬元進行補償。

2021年6月19日公告顯示,北特科技起訴董耀俊等15名業績承諾方,其中要求法院判令被告將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合計20,178,807股(股票價值合計2.46億元)交由公司以合計1元的價格回購,並向公司支付現金補償合計8064.35萬元,返還紅利3.29億元等等。

對此,董耀俊等業績承諾方不予認同,拒絕依據原協議約定向公司進行股份及現金補償,並隨後也反訴了北特科技。董耀俊等稱,交易雙方均約定在業績承諾期內,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後四個月內,公司聘請具有證券期貨從業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對上海光裕實現的淨利潤進行審計並出具經雙方認可的《專項審核報告》;但因上市公司在《專項審核報告》未取得全部交易對方認可的情況下,擅自公告了上市公司業績實現情況,未配合董耀俊等交易對方提出的“披露上海光裕2019年財務報表及相關審計報告”的要求,單方麵認定上海光裕未完成承諾的淨利潤數,並且向交易對方發出“關於履行業績補償義務及延長股票鎖定期限的通知”;董耀俊等認為北特科技上述行為嚴重侵害了其合法權益。

10月11日,據上海金融法院民事判決書,北特科技所提起訴訟的一審判決勝訴。11月2日,董耀俊等提起上訴,目前上述糾紛仍未結束。

但北特科技的業績已受到影響。財務數據顯示,2017年,剛收購完成的北特科技實現上市後的最高盈利額7316.76萬元;但隨後開始持續下滑,並於2019年巨虧1.36億元,其中因上海光裕業績承諾未完成,當年計提商譽減值準備金額1.61億元。2021年以來,北特科技業績才有所回升,前三季度實現歸母淨利潤同比392.91%至約5139萬元。

北特科技2014年上市以來盈利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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