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深交所多則監管函顯示

时间:2025-04-20 21:55:46来源:编辑:

記者|陳靖

因在公司發行可轉債的思创所收過程中存在未對其受到監管問詢的事項保持充分關注、盡職調查存在失誤等問題,医惠中信證券作為其保薦人收到監管函。可转

深交所多則監管函顯示,债发责不中信证券 2018年至2020年期間,行中思創醫惠第一大股東醫恵集團及其關聯方占用思創醫惠對外支付的介职监管警示采購款和股權轉讓款累計發生額為3.38萬元,日最高占用餘額為2.01萬元。到位截至2021年4月30日,天健相關占用資金已全部歸還。计函

但深交所調查發現,思创所收在日常監管和可轉債發行上市審核過程中,医惠中信證券未對公司受到監管問詢的可转事項保持充分關注,特別是债发责不中信证券對預付款異常和資金占用問題,中信證券均未予以關注。行中

此外,介职监管警示對於公司關聯多筆避信息、資金流向等問題中信證券也未予以關注。中信證券在監管提示下,仍未能結合已經發現的異常情形,進一步核查預付款去向、各項交易的商業實質和資金占用實際情況,發表的核查意見不真實、不準確。

深交所認為,2021年1月6日,思創醫恵在啟動發行前,中信證券向本所出具《承諾函》,明確承諾公司沒有發生大股東占用公司資金和侵害小股東利益的情形,所作承諾不真實、不準確,與思創醫恵實際情況不符。

中信證券作為項目保薦人,未按照《保薦人盡職調查工作準則》的規定,核查金額較大、期限較長的預付賬款產生的原因及交易記錄、資金流向等,調查公司是否存在資產被控股股東或實際控製人及其關聯方控製和占用的情況,發表的核查意見不真實、不準確,出具的《承諾函》與公司實際情況不符。

中信證券履行保薦職責不到位,內部質量控製存在一定的薄弱環節,最終決定對其出具監管函。

同時,天健所作為財務顧問方,在深交所要求多次核查的情況下,仍未能發現發行可轉債過程中思創醫恵預付款是否存在變相資金占用、違規財務資助等情形,最終被深交所出具警示函。

此外,深交所還對思創醫恵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對思創醫惠第一大股東杭州思創醫恵集團有限公司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對思創醫惠董事長、時任總經理、財務總監王凜、杭州思創醫恵集團有限公司實際控製人章笠中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等。

對中信證券兩名保代馬某某、徐某,天健所兩名會計師胡某某、徐某某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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