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人税稅額標準是负担什麽

时间:2025-04-20 22:21:46来源:编辑:

廈門稅務部門解讀《耕地占用稅法》:

不增加納稅人負擔 四種情況可減免稅

海峽網9月3日訊 (廈門日報記者 陳泥)9月1日起,不增《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法》正式實施。加纳减免哪些人需要繳納耕地占用稅,税人税稅額標準是负担什麽,稅額如何計算?厦门國家稅務總局廈門市稅務局近日對該稅種開征的具體規定,以及對廈門納稅人的种情影響做了解讀。

收到辦理手續書麵通知起 30日內繳稅

“征收耕地占用稅的不增主要目的,是加纳减免為了合理利用土地資源,保護耕地。税人税”稅務人員表示。负担依照新稅法規定,厦门該稅種的种情納稅義務人為占用耕地建設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從事非農業建設的不增單位和個人。征稅對象包括兩大類:一類為耕地,加纳减免是税人税指用於種植農作物的土地;另一類為園地、林地、草地、農田水利用地、養殖水麵、漁業水域灘塗以及其他農用地。

按照規定,納稅義務人應在收到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辦理占用耕地手續的書麵通知的當日起三十日內,在耕地所在地申報納稅。

以納稅人實際占用耕地麵積 為計稅依據

耕地占用稅的稅額如何計算呢?稅務人員說,耕地占用稅以納稅人實際占用的耕地麵積為計稅依據(實際占用的耕地麵積,包括經批準占用的耕地麵積和未經批準占用的耕地麵積)。具體公式為:耕地占用稅應納稅額=計稅依據×適用稅額。

廈門各區的適用稅額是如何定的呢?據介紹,2019年7月2日福建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廈門市六區的耕地占用稅稅額為35元/平方米;園地參照耕地適用稅額;林地、草地等其他農用地適用稅額減半,為17.5元/平方米;基本農田加征50%,為52.5元/平方米。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 可疊加享受稅收優惠

開征耕地占用稅會不會增加納稅人負擔呢?稅務人員表示,答案是不會的。這是因為,首先,耕地占用稅自1987年就開征了,它並不是新的稅種;其次,福建省確定的適用稅額是綜合考慮了我省人均耕地麵積和經濟發展水平等情況,按照稅負平移、不增加納稅人負擔的原則確定的;最後,耕地占用稅的征收機關、申報方式及繳納稅款模式都沒有發生改變。因此不會增加納稅人負擔。

納稅人申報享受優惠時無需再向稅務機關提供材料,自行留存備查。此外,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已依法享受耕地占用稅法規定優惠政策的可疊加享受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優惠政策(減按50%征收)。

【可以減免(退)稅的四種情況】

●減征

1.鐵路線路、公路線路、飛機場跑道、停機坪、港口航道、水利工程占用耕地,減按每平方米2元的稅額征收耕地占用稅。

2.農村居民在規定用地標準以內占用耕地新建自用住宅,按照當地適用稅額減半征收耕地占用稅。

●免征

1.軍事設施、學校、幼兒園、社會福利機構、醫療機構占用耕地的。

2.農村居民經批準搬遷,新建自用住宅占用耕地不超過原宅基地麵積的部分。

3.農村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殘疾軍人以及符合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農村居民,在規定用地標準以內新建自用住宅的。

●不征

1.占用耕地建設農田水利設施的。

2.占用園地、林地、草地、農田水利用地、養殖水麵、漁業水域灘塗以及其他農用地建設直接為農業生產服務的生產設施的。

●退還

納稅人因建設項目施工或者地質勘查臨時占用耕地,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繳納耕地占用稅。納稅人在批準臨時占用耕地期滿之日起一年內依法複墾,恢複種植條件的,全額退還已經繳納的耕地占用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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