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召開的连平榄型十九屆六中全會再次強調要促進共同富裕。我認為,共同共同富裕的富裕分配關鍵是形成橄欖型收入分配結構。
再分配是键形结构在初次分配的基礎上進行,政府通過稅收、成橄社保、收入財政支出等調整不同階層、连平榄型群體之間的共同收入差距,以此“削峰扶低”,富裕分配縮小收入差距。键形结构現階段我國還是成橄一個啞鈴型的收入分配結構,大概有4億中等收入群體,收入占比不到30%,连平榄型與發達國家中等收入群體平均比例60%相差較大。共同啞鈴型的富裕分配社會結構通常是不穩定的,橄欖型的社會則更容易實現穩定增長與和諧,未來有必要通過優化收入分配結構形成“中間大、兩頭小”的橄欖型收入分配結構。
要實現這一目標,首先需要運用稅收等手段合理調節高收入。稅收的調節高收入功能實現主要依靠直接稅而非間接稅,而我國直接稅方麵稅種設計不合理,減弱了再分配對初次分配收入差距的平滑功能。在勞動收入方麵,美國個人所得稅的60%來自高收入人群,而在我國,工薪階層交納的個人所得稅占全部所得稅的比重約為50%左右,高收入者繳納的則不足總量的10%。因此,有必要適當提高累進稅率結構中較高層次的邊際稅率,平滑收入差距。在財產方麵,我國現行房地產稅征稅對象少,遺產稅和贈予稅缺失。從國際經驗看,房地產稅和遺產稅是調節收入差距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要穩步推進房地產稅立法,擴大征稅範圍;適時研究開征遺產稅、贈予稅問題,解決財產稅在稅收製度設計中的缺位問題,逐步形成有利於結構優化、社會公平的稅收製度。
重要的是要持續增加低收入群體收入。一要提高政府轉移支付水平,結合我國現階段的區域發展國情和均衡目標,對收入處於底層的居民實施精準扶貧,並通過由“輸血”到“造血”扶貧項目的實施,使更多的貧困人口能夠有機會進入中等收入群體;二要完善社會保障製度,促進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製度均等化。2020年我國流動人口規模高達3.8億人,然而部分流動人口難以獲得醫療教育、社會養老等本地福利,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了城市內部收入分布不均。未來在城鎮化持續推進的同時,應以城鄉融合方式帶動居民融合,實現公共服務、教育體製、醫療衛生和社會保障的一體化,減輕居民在教育、養老、醫療三方麵的支出壓力,增強公平感和安全感。
未來需要多管齊下擴大中等收入群體規模。目前,我國低收入群體達9億多人,數量多、比重大。要想形成橄欖型收入分配格局,必須加快實施一係列壯大中等收入群體規模的措施。一是通過健全職業培訓體係和擴大就業規模提高重點人群高校和職業院校畢業生、技能型勞動者、農民工的就業匹配度和勞動參與率,增加其勞動收入;二是拓寬職業上升通道,打破階層流動固化,擴大低收入者進入中等收入群體的機會;三是以宅基地流轉為重點,盤活農民閑置資產,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提升農民在中等收入群體中的比重;四是從再分配的角度出發,利用個人所得稅調節功能增加中低收入群體的收入。比如根據社會經濟發展需要進一步提高個稅免征額、適當降低邊際最高稅率、增加專項扣除項等。